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二 )


(2)按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填报志愿和投档 。
(3)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
(4)同分考生排序和录取规则,按本招生章程的第十四条普通类专业(专业类)录取规则(一)、(二)执行 。
2.精准专项计划 。精准专项计划仅面向广西招生,单列填报志愿和投档,按投档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专业类)志愿录取 。
3.民族班计划 。民族班计划仅面向广西招生,单列填报志愿和投档,按投档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专业类)志愿录取 。
第十五条特殊类型专业录取规则
(一)体育类专业
1.有投档排序的,按投档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
2.无投档排序的,按照术科成绩(体育统考成绩)→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外语科成绩的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二)艺术类专业
1.我校认可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
2.我校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相同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序和录取:
(1)投档成绩有同分排序的省份录取规则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 。
(2)投档成绩无同分排序但有同分排位的省份录取规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按同分排位从排位高到排位低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 。
(3)投档成绩无同分排序且无同分排位的省份录取规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艺术统考成绩→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排序,按排序从排位高到排位低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数学成绩按理工类考生和文史类考生分开排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数学成绩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和历史科目组 。
第十六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投档规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含小项)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专业分和文化分相同情况下,按以下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和录取:
1.篮球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
按实战能力、专项测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2.田径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
田径(径赛)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对应分值相同时,同小项按照测试成绩(秒)排序择优录取 。
田径(田赛)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对应分值相同时,同小项按照测试成绩(米)排序择优录取 。
跳高项目考生在试跳高度达到满分情况下,可以继续试跳,直至失败为止,记录最高测试成绩提供招生院校 。我校按照官方提供的最高测试成绩(米)排序择优录取 。
(二)优先录取国际健将、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考生 。
(三)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只安排专业计划,不分省份 。
(四)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
第十七条地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录取规则
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
(一)不组织面试的,高考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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