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申报流程 2022乐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开始

01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5日 。
02申报方式
沿用政务网申报 , 2021年12月1号零点开始2022年度申报缴费信息更新 。逾期未申报的人员将在2022年省平启动后 , 以原基数110%核定新基数 , 故请各单位在此期间及时进行申报操作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5号)规定 ,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6%;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 由单位代扣 。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 , 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 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
1、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index.html
网址打开后 , 登录操作步骤如下:

【附申报流程 2022乐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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