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指南( 四 )


(一)房产证(购房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地址错误,或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辈) 。
(二)租赁凭证(或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房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准确,或租房地址不准确,或租房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期不准确 。
(三)营业执照副本过期,或未年审,或经营者不相符 。
(四)提交虚假、伪造材料的 。
八、学位办理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材料准备:5月9日前家长根据现居住地查询地段学校,准备申请学位所需资料 。
(二)提交申请材料:5月10日至5月17日,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A4纸复印件到地段学校申请学位 。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准予申请的,家长按要求填写《中心城区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或《中心城区2017年秋季初中七年级学位申请表》并签名确认,表格由学校统一打印并审核确认,家长自行提供的无效 。学校查验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原件,收证件A4纸复印件 。家长应妥善保存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位申请回执》,以便核对 。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不影响学位受理和录取 。
各学校在5月25日前将《新生学位申请情况统计表》(按建档编号顺序)汇总后发至邮箱:372656658@qq.com 。
(三)就读资格审核:5月25至6月15日,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汇总后送公安、房产、租赁、工商、社保等部门及家访、学籍校对模版查验等方式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核实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
(四)公布审核结果和申请人学区积分:6月20日以登记学校为单位公示就读资格审核结果和申请人学位积分,家长可到原登记学校查询或在清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告栏查询(网址:http://qxjy.gdqx.gov.cn/)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并符合复核要求的,家长必须在6月21日至6月23日向申请学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各学校在6月25日前将复核后的《新生学位申请情况统计表》(按建档编号从小到大顺序)汇总后发至电子邮箱372656658@qq.com 。
(五)公布新生名单: 7月中下旬公布录取名单和分流生源 。家长到申请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
(六)新生入学报名:由录取学校根据实际确定注册时间,家长可通过我局提供的学校咨询电话了解或直接到学校公示栏查看新生注册安排 。新生入学后,凡发现违规留级情况,立即取消入学资格,一律回原就读学校就读 。
九、相关咨询投诉电话
区教育局:5820852太和镇中心学校: 5810749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5787343
太和派出所:5812193乐园派出所:5833110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825272
太和镇计生办:31613003161101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交易所:5823922
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住房档案室:5813163
太和镇房屋租赁办:5832994
清新区社保局:58138925825262
清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5811906
十、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登记地点和招生咨询电话(仅接受报名) 。
区一小电话:5811701报名地段范围: 滨江路双号58—98号以东,东二街双号2—18号、玄真路25号、22号、侨苑街21号以北,侨苑街单号21—27号以西,明霞大道中单号35—43号以北,明霞大道中43号至笔架路45号以西,笔架路45号至滨江路98号以南 。
区二小电话:5818345报名地段范围: 清新大道9号至清四公路口以东,清和大道单号177-195号以南,清和大道177号至建设路南9号,建设路南10号至信用路11号以南 。新城路29号信和居至丰盛大厦、凯旋城直道以西 。
区三小电话:5859266报名地段范围: 玄真路双号2-20号以东,玄真路20号、侨苑街19号以南,侨苑街双号20-48号以东,明霞大道中45号至笔架路双号40号以东,环城路以北玄真路69号金色家园西围墙以东,清和大道双号2-54号以北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