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户口登记
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恢复申报过程中 , 应当先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核查当事人原户口注销信息 , 发现军人身份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刑满释放证明、护照或者旅行证与当事人户口注销证明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不一致的 , 应当按照原户口登记信息恢复户口 , 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不一致是经过依法变更的 , 可以按照变更后的信息登记 , 并如实记载 。对于申请恢复登记的 , 未查询到原户口注销记录的 , 当事人应当提交原户口注销证明 , 并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 , 按无户口人员补录户口 。
一、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落户
士官、义务兵现退出现役申请在原注销地恢复户口 , 或按政策异地安置的 ,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恢复户口 。手续齐全 , 当场办理:
1.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
2.退役证件;
3.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
5.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居民户口簿、单位集体户、人才或社区集体户 , 下同) 。
注:(一)拟落户地按以下顺序办理(下同);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的 , 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据材料;
2.有近亲属投靠的 , 需提交被投靠方户口薄、同意落户声明(模板5);
3.落单位集体户的 , 需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
4.单位没设立集体户 , 可落人才、社区集体户 。
(二)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鲁退役军人发〔2019〕46号)关于放宽易地安置限制规定 , 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在地变更的 , 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 。经本人申请 , 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公安部门凭退役证件、落户介绍信予以落户 。
二、军队转业干部落户
军队转业干部退出现役申请在安置地落户的 ,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恢复户口 。手续齐全 , 当场办理:
1.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
2.退役证件;
3.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
5.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
注:转改人员落户按照退役军人部发【2019】72号文办理 。
三、现役干部转改文职落户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申请在安置地落户的 ,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恢复户口 。手续齐全 , 当场办理:
1.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指标卡);
2.退役证件;
3.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
5.接收证明;
6.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
四、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落户
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申请在安置地落户的 ,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恢复户口 。手续齐全 , 当场办理:
1.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
2.离(退)休证件;
3.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
五、退兵或开除军籍落户
退兵或开除军籍的 , 申请在原注销地恢复户口的 ,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向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恢复户口 。手续齐全 , 当场办理:
相关经验推荐
- 泰安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在哪开
- 泰安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网点地址+电话一览
- 泰安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一览表
- 泰安户籍业务“一次办好”高频事项材料清单
-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派出所地址+电话
- 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派出所地址+电话
- 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派出所地址+电话
- 泰州居住证有效期多久 泰安居住证有效期
- 泰安全市户籍窗口业务4月14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 泰安市户籍管理大厅 泰安居住登记网上办理系统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