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增长比例

2021年1月1日起,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2021年南京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增长比例】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3.25% 。
注意: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431元/月、2745元/月、2059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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