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魅影隐现碧兴科技IPO!内控存疑,主营业务屡遭监管“打脸”( 四 )


“如此看来,不仅碧水源,还包括首创环保及其子公司在内,也与碧兴科技之间存在既是关键客户又是重要股东的双重关系,那么碧兴科技在获得首创环保相关业务中 , 是否存在区别性的对待?其参与首创环保招投标的过程是否公允?其独立获取相关业务的能力究竟如何?这些或都是需要监管层和投资者对其审慎以对的 。”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表示 。
2)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多次遭监管部门“打脸”处罚

关联魅影隐现碧兴科技IPO!内控存疑,主营业务屡遭监管“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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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全力冲刺科创板IPO的企业,碧兴科技在其上市申报材料中不吝强调其技术的“先进性” 。
称其在环境监测方面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并多项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
但就是这样一家技术优势自诩“领头羊”的高新技术企业,却在过去的2020年和2021年中屡屡多次因环保监测的有效、不真实和不规范而遭到环保部门动辄上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下旬 , 经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巡查发现 , 碧兴科技全资子公司清汇环境南京分公司负责运维的南京明基医院有限公司废水排口,余氯浓度达到10mg/L,出现污染超标,在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清汇环境南京分公司也未在按规定限时报备 。
对于该违规行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向碧兴科技全资子公司清汇环境出具宁环罚 [2020]0504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在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
位于福建的碧兴科技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新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漳州新维”),则是其在近一年多时间内遭到当地环保监察部门行政处罚最多的下属企业 。
在仅2021年一年中,漳州新维便因为自动检测设备的有效性等问题,三次遭到了漳州市相关生态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罚款 。
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 。
漳州新维在2021年初因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而遭到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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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依法对漳州新维负责运维的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CEMS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 执法人员现场调阅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炉《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零点/量程漂移与校准记录表》,发现漳州新维对2#炉CEMS的SO2、NOX和O2的校准周期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中定期校准要求,导致超期校准期间的相关数据无效 。
此外,经查实,漳州新维在对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炉自动监控设备进行运维时 , 未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要求进行维护,影响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数据有效性 。
2021年9月 , 漳州新维又因对运维企业的监控检测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再次遭到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 。
据叩叩财讯获得的一份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编号为 (闽漳环罚〔2021〕23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9月3日,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对漳州新维负责运维的南靖县雄发纸业有限公司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开展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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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调度氨氮在线分析仪日志记录显示,氨氮在线分析仪上次标定时间为2021年8月9日14时4分,应执法人员要求,漳州新维技术人员使用氨氮在线分析仪对漳州市南靖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标准溶液4.56mg/L进行两次测试 , 但第一次测试结果为3.55mg/L,第二次测试为3.60mg/L,误差均超过20%,不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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