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三 )


3.加强申报材料审核 。法定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进行清退,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时各校要加强学籍查验审核工作 。
4.主动对接街道社区 。各学校应当主动联系当地街道,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教育扶贫工作,认真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建立融合教育中心,对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学校应按《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妥善做好他们的入学工作 。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南通特教教育中心同时接受新生报名 。如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要主动承担送教任务,帮助学生建立学籍并送教上门,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同时各校要加强对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入学情况监管 。
5.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有序组织好现场报名审核工作,避免人员聚集 。
6.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各学校要从全区大局出发,根据教育处的统一安排,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中的疑难问题 。对招生中出现的矛盾,不得推诿,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向家长做好耐心解释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秩序稳定 。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周密组织、规范操作、精心安排,确保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稳定开展 。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85924355
创新区管理办公室:59001695
苏锡通园区社管局:89196846
开发区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35920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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