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2021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二 )


2、学生转学须由法定监护人直接联系有空余学额学校,由学校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和学校学额空位情况,接受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就读 。区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相互转学 。
五、招生要求
1、完善招生工作专班 。区社会事业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
2、规范招生工作行为 。各校要主动公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各校要坚持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 。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凡学额许可的学校对局统筹的外来人员子女必须妥善安排 。全面落实均衡编班要求 。各校要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及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等的入学政策 。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政策 。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并在招生前提交《南通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备案表》 。
3、加强申报材料审核 。法定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对其已入学子女进行清退,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时各校要加强学籍查验审核工作 。
4、主动对接街道社区 。各学校应主动联系街道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教育扶贫工作,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社会事业局确认 。同时各校要加强对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入学情况监管 。
5、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有序组织好现场报名审核工作,避免人员聚集 。
6、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各学校要从全区大局出发,根据教育处的统一安排,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中的疑难问题 。对招生中出现的矛盾,不得推诿,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向家长做好耐心解释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秩序稳定 。
六、招生咨询电话: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85924355;
实小教育集团:新河校区83596559、育才校区85981830、
能达校区89101230、星湖校区51086001,振兴路校区可直接咨询以上四个校区电话;
高师附小:55091182;
小海小学:85902800;
竹行小学:89195200;
思德福国际学校:13328098066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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