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如下:
生活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 。我市冲击千亿目标、百亿目标企业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3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累计最长发放3年 。【威海人才补贴有哪些补贴标准 威海人才补贴有哪些补贴标准呢】
“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毕业生首次到我市冲击千亿目标、百亿目标企业全职工作,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冲击千亿目标、百亿目标企业以毕业生首次来威到企业全职工作,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标准
对符合青年人才生活补贴范围的威海籍毕业生和驻威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 。
威海籍毕业生是指威海高中学籍毕业生,名单由市教育局予以确认 。驻威高校毕业生是指最高学历在驻威高校取得的毕业生 , 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驻威各高校进行确认 。第八条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负担 , 其中市级负担部分按年度与各区市结算 。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