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点(联系方式)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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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2.弃婴 , 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或持申报材料到派出所现场审核办理(在办理过程中 , 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 。)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
【鞍山市高新区户籍管理中心 鞍山高新区新生儿落户去哪办】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