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 , 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
办理条件:
1.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 , 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引进时间按以下方式界定:
(1)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的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
(2)以其他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
2. 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
3.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
4. 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 , 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
(2)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
【2024创梦东莞计划申请条件 东莞创新学校】(3)近1年以来 , 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