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初中招生2020 2021年慈溪市公办初中招生通告

2021年慈溪市公办初中招生通告(时间+报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慈教[2021]38号《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城区教育事业规划,经研究决定,对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对象
符合慈溪市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二、招生原则
根据城区公办初中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状况,按照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划定今年城区公办初中的施教区 。
三、招生办法
1. 慈溪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凭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仅限住宅房、商住用房,且须完全产权〕,登录浙江政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 。
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文锦书院和明月书院因首次招生,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1)第一批次: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内的 。
(2)第二批次: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自出生之日起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以房产证为依据认定)均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内的 。
(3)第三批次: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内,而无相应房产的 。
以上3个批次类别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施教区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施教区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施教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3个批次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部分适龄儿童少年由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城区内其他学校就读 。
城区内虽有房产而无对应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再视作学区生 。今年尚有空余学额,对慈溪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在城区内有房产而无户籍的,可按照房产证获得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由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到新城中学、西门中学、金山中学、文蔚中学四所学校之一入学 。若有超出学额部分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则由户籍施教区学校安排入学 。
为提前合理规划配置教育资源,公办义务段学校对施教区内当年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同时,尽管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产内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的,将按招生办法第1条第(3)类情况予以录取 。
明年将继续推行户籍生入学预警机制 。相关情况教育局会适时启动预警发布 。
2. 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将根据国家、省、市等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将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
3. 因户籍制度改革和入学政策调整,单凭房产就读城区公办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就读 。个别确因监护人工作、居住地等特殊原因,要求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统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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