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三 )


3.优化免费在线学习服务 。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在“学问通”在线答疑平台全覆盖基础上,拓展基于数据的个性化答题和推送模式,完善“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学生受益”的运营机制,使学生真正获益 。
4.普遍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暑期托管服务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力量,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实现2022年起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
5.多途径解决校内供餐 。配套就餐服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落实陪餐制度,做到营养膳食 。
各地各校要及时动员部署,“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书面作业,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统一补课 。
(三)健全保障机制 。强化政府统筹,加大财政投入,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
1.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要根据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 。加快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以及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其他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一定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 。
2.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 。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 。各地要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遴选非学科类教育机构并动态形成“白名单”供学校选用 。学校可通过购买方式在“白名单”范围内选择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并建立监管和评估退出机制 。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 。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 。
3.保障课后服务经费 。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和服务内容,建立财政补助、公用经费分担、适当收取服务费或代收费等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机制,确保经费筹措到位 。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 。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 。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 。校外参与人员可按劳务费管理 。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可由学校按购买服务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在“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由教育局、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课后服务工作专班,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 。教育部门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教师关爱机制 。发改部门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财政部门加强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 。人力社保、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公安部门强化课后服务时段的交通治安 。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支持做好资源整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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