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四 )


(二)严格规范管理 。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 。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有关部门要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学校落实课后服务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内部审计、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
(三)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各校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解读“双减”政策,深入宣传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要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 。要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
【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之前我市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的托管服务文件如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若国家、省有新政策规定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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