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通安镇个体户复业指南( 二 )


4、做好上岗人员管理,对拟上岗员工进行个人健康核查,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每日测量体温,由商户负责人登记造册,发现身体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处置措施 。
(三)做好店内防控措施
商户应每日进行店内消杀,频次不低于两次,必须做好消杀记录并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店内防护物资至少按3天的用量提前储备,包括消毒物品(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酒精、免洗洗手液等),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须准备体温检测设备及喷壶等防控器具 。做好营业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并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暂停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
(四)加强进店人员管控
商户需设置门岗,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未测体温者、体温异常及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店 。最大程度减少聚集性活动,疫情期间对外经营的餐饮区域禁止堂食,可打包外带 。
通安镇将加强对辖区中小商户(个体户)的巡查检查,如发现未经申报擅自开业,或批准复业后因自身管理不善导致有违上述复业条件的,将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如不配合,将依法采取强制关停措施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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