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寮步镇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法 寮步小学2021招生计划

寮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
二、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
1.小学一年级:开设101个班,计划招生4545人 。
2.初中一年级:开设62个班,计划招生3100人 。
(二)民办学校
按照市教育局最终对各民办学校核定的标准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 。
三、入学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招生对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2.入学办法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 。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镇教育中心按申请人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统筹调剂到镇内其他公办学校 。
(2)符合市、镇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由镇教育管理中心以公办学校为主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若公办学位不足的,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
(3)积分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 。
(二)民办学校
1.招生对象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2.招生条件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 。其中:
监护人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监护人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监护人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
3.招生类别和录取顺序
依次为“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服务”“长幼同校入学”及“电脑派位” 。
(1)直升入学:在具有直升资格的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自愿为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对口直升学校申请直升 。如直升申请人数少于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直升申请人数超过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对口直升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直升录取名单,未能被直升学校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本市其他民办学校志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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