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绍兴越城区东湖农场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四 )


(四)按期腾空搬迁奖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励;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奖励 。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计算,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算 。
(五)网格奖
以划定的网格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该网格所有户全部签约和腾空的每户奖励12000元;超过规定期限或虽已全部签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腾空的,则该网格内所有户不奖励 。
(六)住宅房屋市场化安置奖励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120%补偿的基础上,给予每户20000元的奖励,同时可再享受货币补偿市场化安置奖励,奖励结算方式分以下两种,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户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户在补偿结算时要求一次性结清的,可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一次性计发购房奖励;
2.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户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腾空截止之日起12个月内,在绍兴市区范围内自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商品房)或二手住宅房用于安置的,可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10%的购房奖励 。所购房屋价值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按所购房屋价值(税务部门计税价值为准)的10%奖励 。被征收人需提供购房奖励申请、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经项目实施单位审核确认后予以支付 。
六、签约及腾空搬迁期限
1.签约期限:
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的日期为准 。
2.搬迁期限:
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的日期为准 。
七、手续办理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凭签订《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腾空单,办理领取补偿款手续;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凭签订《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腾空单,办理结算手续 。
八、征收实施单位
受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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