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 不提起诉讼, 又不履行的,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排水设施, 是指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包括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和具有排水功能的河道、湖泊、沟渠等 。
(二)自建排水设施, 是指产权单位自行投资建设用于本区域排放污水的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 。
(三)市属公共排水系统, 是指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排水设施网络以及浦东新区、宝山区、嘉定区、闵行区区域内, 接入中心城区公共排水设施网络的部分排水设施 。
(四)县(区)属公共排水系统, 是指各县以及浦东新区、宝山区、嘉定区、闵行区区域内自成体系并独立发挥排水功能的公共排水设施网络 。
第五十四条 具有排水功能的河道、湖泊、沟渠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 由市市政局负责解释 。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
相关经验推荐
- 2021年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修订
- 2021年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最新
- 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最新
- 202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新修订
-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
- 地铁怎么排水
- 城市的排水系统
- 城市排水排到哪里
- 2021西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修正
- 上海市|三大时尚配色+方圆之境设计,vivo X80系列的设计绝了
